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最新法律法规 >>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31 14:24:2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

安监总明电〔2008〕18号


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南、贵州、广西、广东、四川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央气象台天气预报,预计今天中午到明天中午,安徽南部、江苏南部、上海、浙江、福建北部和西部、江西、湖南中南部、贵州南部、广西、广东、四川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暴雨,其中,浙江中部、福建北部、江西中部、湖南南部、广西中北部的局地有大暴雨。

  为加强防范应对工作,避免因暴雨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管总局特向上述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相关地方的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中央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监控,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抢险队伍和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强降雨可能造成的淹井、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尤其是对采空区上方的防洪检查,做好防洪准备;加强对尾矿库坝体,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控,防止发生垮坝、滑坡;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

  三、督促铁路、民航、水运、长途汽车客运等行业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视情况暂时停止运营。

  四、督促危险品生产储运企业加强防雷电工作,加强检查,做好防范工作。

  五、油库储罐等重大危险源要对接地装置全面检查,并提高设防标准,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油料,必要时切断电源。

  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防范,尤其是铁路、道路、隧道、桥梁等施工单位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突泥、防滑坡等工作;建筑企业要停止塔吊等高空室外作业。

  七、有关电网、通讯公司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由滑坡、雷击等灾害造成线路受损,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大面积停电和通讯中断。

  八、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 上一条法规:
  •  
  • 下一条法规:


  •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当前抗震救灾疾病防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阳光计生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中采伐林木和使用林地事项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工程2008年汛后实现175米蓄水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社会主义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标准及指标体系参考提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和航班生产飞行安全的通知
    最新热点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拆迁法…
    推荐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海商海…
    推荐法规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推荐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
    推荐法规 司法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
    推荐法规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
    推荐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
    推荐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