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最新法律法规 >> 正文

关于调整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

关于调整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9 15:58:28 

 


关于调整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

工信部清[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电信资费管理方式改革,完善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经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决定调整普通固定电话临时短期租用等业务的资费管理方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如下业务的临时短期租用收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业务为:普通固定电话、市内用户中继线、窄带ISDN、分组交换、话音(音频)电路、数字数据电路(DDN)、数字电路和帧中继。

二、电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以上业务的临时短期租用收费方案,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 上一条法规:
  •  
  • 下一条法规:


  •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韩国公民无配偶证明样式变更的通知
    关于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关于成品油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关于氨酚拉明片等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最新热点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拆迁法…
    推荐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海商海…
    推荐法规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
    推荐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推荐法规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
    推荐法规 司法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
    推荐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
    推荐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