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最新法律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号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4 22:3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二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李克强、回良玉(回族)、张德江、王岐山为国务院副总理;

  任命刘延东(女)、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土家族)为国务委员;

  任命马凯(兼)为国务院秘书长;

  任命杨洁篪为外交部部长;

  任命梁光烈(兼)为国防部部长;

  任命张平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济为教育部部长;

  任命万钢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任命李毅中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任命杨晶(蒙古族)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孟建柱(兼)为公安部部长;

  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任命马(文加马旁)(女)为监察部部长;

  任命李学举为民政部部长;

  任命吴爱英(女)为司法部部长;

  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

  任命尹蔚民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任命徐绍史为国土资源部部长;

  任命周生贤为环境保护部部长;

  任命姜伟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任命李盛霖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任命刘志军为铁道部部长;

  任命陈雷为水利部部长;

  任命孙政才为农业部部长;

  任命陈德铭为商务部部长;

  任命蔡武为文化部部长;

  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

  任命李斌(女)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小川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任命刘家义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3月17日

 
 
  • 上一条法规:
  •  
  • 下一条法规:


  •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联合新闻公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最新热点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拆迁法…
    推荐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推荐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
    推荐法规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海商海…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推荐法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
    推荐法规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
    推荐法规 司法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
    推荐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推荐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
    推荐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