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最新法律法规
|
中国法律
|
地方法规
|
国际条约
|
英文法律
|
法制课堂
|
案例汇编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法制课堂
>>
法律问答
>> 正文
胎儿有继承权吗?
胎儿有继承权吗?
来源: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7-23 17:08:02
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对于尚出生父亲就死亡的胎儿,即"遗腹子",为了其出生后 的利益考虑,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的继承办理。"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上一篇文章:
什么是遗产?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
下一篇文章: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最新热点
购房合同内容是否有法律时效问题…
婚约有法律效力吗?怎样解除婚约…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