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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想注册新公司,并以某个人作为法人代表,但希望此人不出资金,不作为股东,这样可以吗?如果公司出事,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万分感谢!(注:有限责任公司)
答:没有规定只有股东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规定是:如果设立董事会,那么董事长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如果不设董事会,则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稳妥起见,送这个人1%的干股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问题,实在是太多了,有刑法上的(如单位行贿罪),有税法上的(如偷税)……没有办法一一列举。您必须问一个很具体的问题。
《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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