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案例汇编 >> 经济法案例 >> 正文

骗取金融贷款232万元邵阳第一骗被判无期徒刑

骗取金融贷款232万元邵阳第一骗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9 1:33:40 

 
  近日,邵阳市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特大诈骗案,一审判处主犯赵玉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万元。
    1994年11月至1998年4月间,赵玉林伙同其妻童跃玲、信用社工作人员肖春平,采取内外勾结、非法出具金融票据、高息揽储存入金融机构再向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骗得10家金融机构的贷款232万元,造成金融机构207.9万元的损失无法追回。其中赵玉林为主诈骗贷款7次,骗得贷款208万元,单独诈骗贷款3次,骗得贷款24万元;童跃玲参与诈骗贷款3次,骗得贷款126万元;肖春平为主诈骗贷款4次,骗得贷款138万元。此外,肖春平还挪用本单位资金5万元,其中有4万元未退还。

    法院认为,赵玉林、童跃玲、肖春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信用社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贷款诈骗罪。肖春平身为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5万元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其行为还构成挪用资金罪。据此,法院还判处童跃玲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肖春平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辽宁省证券公司等五家金融企业诉辽宁省轻工业供销公司、沈阳油脂化学厂融资债券纠纷案
    香港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诉香港红荔美食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
    骗取金融贷款232万元邵阳第一骗被判无期徒刑
    “养蝎大王”骗取的900万元赃款将被返还
    盗用银行印鉴卡  诈骗存款五千万  北京判决一特大金融诈骗案…
    徐晓春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骗取银行库款贪污案
    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诉红荔美食有限公司贷款纠纷案
    伪造、涂改有关证明骗取保险金案
    中包公司诉香港千金一公司伪造提单骗取货款请求止付业已承兑的信用证案
    一农民在沪骗取增值税发票被判刑
    曹娅莎、刘锦祥金融凭证诈骗案
    广西宣判一特大金融诈骗案
    最新热点
    推荐文章 吉林一批腐败分子受法律严惩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