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案例汇编 >> 经济法案例 >> 正文

原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冯金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原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冯金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9 1:33:11 

 
  新华社深圳6月6日电   今天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政研室主任冯金灶涉嫌受贿、妨害作证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妨害作证罪对冯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冯受贿赃款人民币2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金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所任的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刘某、江某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收受刘某贿赂人民币共23万元,收受江某贿赂人民币2万元;此外,冯在取保候审期间,与行贿人串供,指使他人作伪证,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分别构成受贿罪、妨害作证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香港山顿国际有限公司诉深圳华达电子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香港山顿国际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深圳普斯顿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诉许正文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多堆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富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深圳创格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马希光诉美国康柏电脑公司侵犯专利纠纷案
    香港山顿国际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深圳市蛇口区环境监测站与香港凯达企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深圳中远运输有限公司诉黑龙江省苏东边境经贸商品展销中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空驶费纠纷案
    深圳联达拖航有限公司诉银河航运企业有限公司给付船舶灭火救助报酬案
    张琳诉深圳市恒乾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船员劳务报酬纠纷案
    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诉防城港市金湾贸易有限公司等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
    中国外运上海公司诉深圳江南经济开发总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
    最新热点
    推荐文章 吉林一批腐败分子受法律严惩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