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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凤珍 施字海
检察日报昆明8月20日电 今天,滇西永平县小有名气的土地管理局龙街镇土地管理所所长马志高,被云南省永平县检察院以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马志高今年31岁,2000年5月至9月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大保高速公路”建设的房屋拆迁费、征地费等赔偿款过程中,采取推诿的手段说款未到或没有款的手段,促使急需用钱的人向其送上“好处费”、“感谢费”共计1.47万元。
“大保高速公路”建设是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工程,是昆明至滇西方向的重要“纽带”,贯穿永平县境内70多公里,途经龙街镇两个村,涉及农户140多户。由于马志高的行为,致使许多勤劳本分的彝族群众得不到及时补偿,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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