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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进海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中粮国际仓储运输公司等危险品货物运输纠纷案

韩进海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中粮国际仓储运输公司等危险品货物运输纠纷案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9 1:30:25 

 
RDER OF HOLDER OF B/L NO.ASTGLY200502 ISSUED BY ASTG CONTAINER LINE LIMITED AND HANJIN OB/L 。

韩进海运签发了5月10日已装船提单,单号为CTAO2TS5R596,记明:货名Lime chlorinated,托运人亚洲货运,收货人TO THE ORDER OF HOLDER OF B/L NO.ASTGLY200502 ISSUED BY ASTG CONTAINER LINE LIMITED AND HANJIN OB/L,通知方VINYL LTD,箱号HJCU8701653,由托运人装箱计数,据说800袋LIME CHLDRINATED装在1×20′集装箱内,目的港代理HANJIN SHIPPING KFT,装货港青岛,卸货港汉堡,交货地布达佩斯。

5月11日,连云港医保给福星连办出具了保函:我司因业务需要,倒签提单8天,倒签至5月2日,我司对倒签提单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福星连办的经办人员利用持有亚洲货运空白提单的便利,在未征得亚洲货运同意的情况下,签发了亚洲货运的5月2日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上的托运人是连云港医保。

5月30日,山东韩进出具收到17 408.84元运费的发票。

5月31日,青岛轻丰出具发票给福星连办,表明海运费、杂费21 581元。

“韩”轮驶离青岛后,先后在上海、香港、新加坡等挂港,该轮在甲板上面和下面装载了20′和40′集装箱,其中包括根据国际危规属于危险品的货物,根据装货港船舶管理方得到的相关资料,编制了危险品清单,并将上述危险品进行了特殊存放。由于被告托运的漂白粉没有告知是危险品,因此韩进海运在装载该货物时未将其作为危险品进行装载,也没有任何特殊标志。

在新加坡港,“韩”轮装载了燃油,其中一部分存放于4号货舱下面和旁边的4号燃油舱。轮机长告知,燃油的温度为35℃,该航次中一直保持该温度。

2000年5月24日0250时,“韩”轮在北纬07°22′,东经074°40′处,夜班值班船员发现甲板某处起火或冒烟,立即通知了船长。在船长指挥下,调查发现船舶第4舱前部很热,但自动烟感应警报器没有发出警报。在当时的情况下,船长命令拉响火警,警示所有船员。因为4舱内及其舱盖板和舱口围板的温度很高,消防队员不能进入4舱,对火源及其具体位置的调查不能进一步开展。船长经过与船东应急小组商议后,命令向4舱内释放二氧化碳,同时用海水冷却舱盖及舱口围板和保护积载在甲板上的集装箱。0330时,开始注入二氧化碳,随后封闭该舱的所有开口。二氧化碳很快发生效力,4舱的温度迅速降低。0800时,开始对该舱进行通风。消防队员接受了必要的告诫后进入了货舱,但他们除了浓烟外,没有看到任何明火。1130时,4舱的通风道被打开。在得到船东同意后,消防队员继续入舱查找火源,发现在船前部右舷23排07列14层处,一集装箱温度很高,内部可能起火。船方决定在集装箱的顶部开一个洞,以便向箱内洒水,彻底扑灭箱内的火势。1430时,在集装箱上开洞,发现箱内货物已烧焦,1635时,通过2根消防水龙带将海水泵入箱内。大约4小时后,位于23/07/14位置的集装箱内的火势被完全扑灭。4舱内的情况明显得到了控制。船长命令对4舱继续观察并开始从压载舱向外泵出消防时注入的海水。

5月25日经检查发现与23/07/14相邻的集装箱(位于其顶层)有起火的危险。在该箱壁上开了个洞,以便检查其内部的情况,但没有发现起火的迹象,为了避免水湿货物,船员只在外部对其箱壁喷水。4舱被日夜监视。

5月26日早晨,局势似乎已被控制,消防队员进入4舱前部,靠右舷部位,在21排发现明显被烟熏黑并难于使用的部分集装箱。

此间,韩进海运告知了相关箱内的货物。船员在温度较高的箱上开洞灌水。在对4舱继续监视的同时,向舱内喷水以便降温,压载舱中的水继续被向外泵出。

5月27日0500时4舱内的温度有升高的趋势,并能闻到燃烧塑料的味道,向舱盖及舱口围板喷水。

5月28日约0600时,消防队员进入4舱并在23/07/12的集装箱箱壁上开了一个洞,并向内注水,该箱被怀疑内部起火。尽管向4舱内喷水,但舱内的烟仍然很浓,无法到达21排处。1050时,决定将船上剩余的所有的二氧化碳释放到4舱内。1500时向21/07/08位置的集装箱内注水,1600时向21/07/10位置的集装箱内注水,同时从4舱压载舱向外泵水。5月29日约0500时,4舱内只有一点烟,温度36℃。消防队员在4舱发现21/07/06位置的集装箱较热,在该箱上开了个洞向内注水,2小时后箱内火势被彻底扑灭。此后情况好转,4舱内再没有明显的烟,温度也没有升高。1600时4舱温度33℃,没有烟,2400时温度降到30℃,无烟。

发生火灾后,4舱污水深度高出双层底2米,以至于底层集装箱受淹。

6月7日2330时,“韩”轮抵汉堡港。6月8日0630时,“韩”轮靠汉堡港码头,0700时开始卸货。

在开始从4舱内21排和23排卸箱时发现,在右舷07列,顶层的集装箱明显被烧过,21排往下到底层的集装箱后部明显被烧过,部分底部和箱门被烧严重受损,箱内货物灭失,特别是一个装红色氧化铁的集装箱和21/07/02位置的集装箱内的货物被烧光,只留下底垫板和漂白粉残留物。4舱内的所有其他集装箱都被烟熏变色并且集装箱和舱内留有浓烈刺鼻的气味。

很明显21/07/02位置的集装箱是火源,因为该箱被彻底烧掉,该箱被存放在右舷底部箱堆顶层,邻近4号燃油舱和双层底。经检查得知该箱内装的货物是漂白粉,属于国际危规5.1级危险品,编号1748,易自热自燃物。红色氧化铁也污染了4舱和其他集装箱,4舱内目的港是汉堡、鹿特丹和弗里克斯托的所有货物都受到烟、蒸汽、湿气、热和水的损害,特别是底层集装箱。此外21排、23排在07列的集装箱受到水湿和污染。

位于21/07/02的被烧毁的集装箱目的港为汉堡,该箱被严重烧毁,无法辨认,根据船舶代理人提供的积载计划和船图得知,该箱的箱号为HJCU8701653,装运的货物为800袋漂白粉。另外,装氧化铁的集装箱箱号为SPKU2106234和SPKU2107650,分别装有2 240袋氧化铁。

6月11日,韩进海运委托有关方清洗4舱和集装箱。16个目的港为鹿特丹和弗里克斯托的先进行,23个目的港为汉堡的随后进行。13日0410时,158个集装箱重新装船完毕,1030时,“韩”轮离开汉堡,2330时,抵达弗里克斯托。14日,汉堡的清洗工作结束。5个底部受损的集装箱被存放在一艘驳船上,另一个集装箱因注水太重,无法吊卸,只能在驳船上扒箱。

经化学检查,白色残留物为次氯酸钙,国际危规中的英文名称为Ca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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