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案例汇编 >> 行政法案例 >> 正文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权应依法保护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权应依法保护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9 1:26:02 

 
       案例:2001年7月6日,某区公安分局以原告奚某殴打第三人王某,造成轻微伤害为由对原告作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认为公安分局于2001年6月12日向原告告知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后,又于2001年6月13日制作了被害人王某的陈述笔录,且该份陈述笔录是被告对其作出治安拘留的主要理由,故被告的执行程序违法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了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常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初步认定的事实等有异所以行政机关履行完告知义务作出处罚时,应根据告知时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罚。如果在告知之后发现新的事实的,应将新发现的事实另行告知行政相对人,以利行政相对人申辩权的行使。本案中,公安分局在向行政相对人履行告知义务后又发现了新的案件事实,但其未将新发现的事实另行告知行政相对人,并以该事实为依据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被告的执行程序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属程序不当,故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金华市首例税务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 …
    汤炳兴诉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违法扣车申请行政赔偿案
    李伟珍诉钦州市公安局以殴打暴力行为致其子梁永成死亡请求行政赔偿案
    桂林市桂全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桂林市公安局以违法经营股票期货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决定案
    郝洁不服临汾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并请求行政赔偿案
    吴锦华不服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吊销教师资格证的处罚决定案
    李尔芳诉浏阳市公安局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请求行政赔偿案
    信誉塑料瓶厂诉偃师市公安局行政赔偿案
    物华锑矿不服冷水江市矿山乡人民政府停产整顿决定并请求行政赔偿案
    赵明清诉叶县工商局行政侵权赔偿案
    赵有如不服娄底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决定,赵有如、刘春华不服娄底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监视居住决定并…
    张国和等诉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以违反计划生育对其征收计划生育费并砸坏家具侵犯财产权及要求行…
    最新热点
    推荐文章 刘新法不服贵州省司法厅行政处罚…
    推荐文章 386名村民打赢官司:发包未经民作…
    推荐文章 田永将行政起诉书递到北京市海淀…
    推荐文章 陈苏仪诉涟源市公安局不许可律师…
    推荐文章 郑传振申请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推荐文章 重庆市首例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吊…
    推荐文章 报考无门求助法律搭车售书被诉侵…
    推荐文章 玉门审结一全国司法统考报名行政…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