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正厅级)黄荫初,涉嫌挪用公款1900万港元,昨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审。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2年4月,时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的黄荫初通过关系办理了单程赴香港证件,并在香港注册了一个私人公司——“香港富和企业有限公司”。同年6月1日,黄荫初利用其担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要求省中行下属的香港坚存有限公司以流动资金紧张为由,向省中行借款港元2000万。次日,黄荫初又以香港富和企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香港坚存有限公司签订港元1900万元的贷款协议,并亲笔指示将1900万港元直接划入其指定的湾仔商场项目代理律师行的账户,作为黄荫初个人在香港湾仔商场项目中的投资款。目前这1900万港元仍无法归还。据悉,此案将由广州中院一名副院长亲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