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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审计准则

国际审计准则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9 2:16:01 

 
  【标  题】 国际审计准则
【分  类】 外事外交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79.07.01
引 言
  国际审计准则系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所颁布。国际审计准则与美国公证执业会计师协会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同,并非必须执行的标准。
  国际审计准则序言(8000节)说明:某一特定国家内的财务信息审计,由该国国内的条例和说明所规定。国际审计准则的条款,如应用于美国的审计工作,就要由审计标准委员会专门通过。就这点而论,凡在国际审计准则发表时,应与美国公认审计标准相对比,研究其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如无重大分歧,则按照美国公认审计标准审核财务信息,即已自动遵守国际审计准则。如有重大分歧,则审计标准委员会应及早加以考虑,以期取得协调。
  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印行的准则,列入美国会计师协会的“职业标准”之内,同时指出:在国际审计准则与美国公认标准之间是不是有重大分歧。因此,如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所订的准则,比之美国公认审计标准要求更高,或有相互矛盾之处,则在准则之后,加以附注,以说明此种情况。
  AU8000节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国际审计准则序言
  1979年7月1日
  国际审计准则的这篇序言,是为了有助于理解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的目标和工作程序,以及该委员会所发布的准则的范围和权威性而编写的。本序言经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理事会核准于1979年7月印发。本序言的核准本由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用英文出版。
  ·01 第一部分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对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的简介
  1、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文简称“联合会”)经63个会计团体代表49个国家签订协议,于1977年10月7日成立。该会章程第二条规定的总目标是:“用统一的标准来发展和加强会计专业的全球协作”。
  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
  2、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下文简称“委员会”)是联合会的理事会所属的一个常设委员会。
  3、委员会被授以特殊的责任和权力,代表理事会发布审计的草案和准则。
  4、委员会的成员是由理事会推选的国家中的会员团体提名,到该委员会服务的。某一会员团体或几个会员团体指派到该委员会服务的代表,必须是这些团体的成员。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五年。
  5、委员会初创时由下列各国代表组成: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兰西、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印度、日本、墨西哥、荷兰、菲律宾、联合王国和爱尔兰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
  6、为了广泛吸取各方面的观点,如有可能,考虑在委员会的各小组中,包括非委员会成员国的代表。
  ·02 第二部分 国际审计准则解释
  目标
  1、联合会的总目标是用统一的标准来发展和加强全球协作的会计事业。为达到此目的,理事会设置了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代表理事会制订和发布关于公认审计实务的准则和关于审计报告书的内容的准则。委员会认为:这些准则的发布将有助于提高全世界审计实务的一致性程度。
  2、根据联合会章程,各会员团体同意上述第1条所设置的目标。为了协助会员团体贯彻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将在理事会的支持下促使他们自觉遵守。
  国际审计准则
  3、在每一国家中,各地的条例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所应遵循的实务作了规定。这些条例或是法令性质,或是由有关国家制订规章的团体或职业团体以公文形式发布,或是二者兼而有之。
  4、许多国家已发行的有关审计文件,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不相同。委员会注意到这些文件及其分歧,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发布了国际审计准则,以期取得国际上的承认。
  准则应有的权威性
  5、上面第3条所述某一特定国家中各地对财务信息的审计制定了条例。委员会所发布的国际审计准则并不取代这些条例。如果国际审计准则与当地条例在某一特定问题上是一致的,则在此国家内按照当地条例审核财务信息,即为自动地遵守了国际审计准则。如果当地条例与国际审计准则在某一特定问题上不一致或有矛盾,则会员团体应按照联合会章程,以尽可能贯彻委员会发布的准则为工作方向。
  准则的范围
  6、国际审计准则任何时候都可应用于独立的审计进程中,这就是指任何单位不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不论规模大小,也不论其法定组织形式,凡独立的财务检查是以发表评语为目的的,均适用本准则。审计准则如适合于审计人员的其他有关活动的,也可应用。
  7、对每一条具体的国际审计准则在应用上的一切限制,已在准则的引言一节中作了说明。
  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和准则
  8、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是选定各项专题,交给为此目的而设置的小组详细讨论。委员会责成该小组初步准备和起草审计准则。该小组研究的基础资料,是会员团体、地区性组织或其他团体所发布的文件、建议、论文或标准。根据研究结果,草拟征求意见稿,送委员会考虑。如委员会以总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票数通过,则将该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发给联合会的会员团体进行讨论,同时也可发给委员会指定的国际机构。凡发给有关人员或组织讨论时,必须容许有适当的考虑时间。
  9、经过讨论后收到的评论和建议,由委员会进行考虑,并适当地进行修改。如修改稿由委员会以总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票数通过,则作为正式的国际审计准则发布,并自文中规定日期起开始生效。
  10、在按上述第8、9条表决时,委员会中每个有代表的国家有一表决权。
  文字
  11、征求意见稿和准则的核准本均由委员会以英文刊行。联合会的会员团体认为合适时,有权将征求意见稿和准则以本国文字自行负责翻译发布。译文必须注明从事翻译的会计工作团体,并注明是核准本的译文。
  AU8001节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和范围
  引 言
  ·01 本准则叙述独立审计人员审核一个单位财务报表的总的目的和范围。根据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下定义,“财务报表”一词,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或损溢报告书、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被认为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注解,其他报表和说明材料。
  审计目的
  ·02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就是要使审计人员对该项报表能作出评语;该项财务报表,系根据公认会计政策的规定范围编制。
  ·03 审计人员的评语,有助于建立财务报表的可信程度。然而,使用者不应认为审计人员的评语,就是该单位今后生存和发展的保证;也不能认为该项评语,就是对该单位经理人员经营事业的效率和效果的保证。
  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04 审计人员负责构思和发表对财务报表的评语,编制报表的责任应属于该单位的经理人员。经理人员的责任包括作出适宜的会计记录和内部控制,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和保护该单位资产的安全。对财务报表的审计,并不解除经理人员的这些责任。
  审计的范围
  ·05 审计人员一般应根据法令、条例和职业团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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