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 国际条约 >> 外事外交 >> 正文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修正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修正案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19 2:14:15 

 
  【标  题】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修正案
【分  类】 外事外交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86.05.12
【发布部门】 日内瓦
删去原第二十四条并以下列第二十四条代替
  第二十四条
  执行委员会由32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成。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3个系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1名在卫生技术领域著有资望者参加执行委员会,执委委员可由副代表及顾问随同。
  删去原第二十五条并以下列第二十五条代替
  第二十五条
  1.执行委员会任期3年,连选得连任,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31人增至32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应有以任期较短者,从而使嗣后每年均能由每一区域组织选出至少1名委员。
  2.决定此决议两份分别由第三十九届世界卫生大会主席及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签署后,一份转给保管组织法的联合国秘书长,一份由世界卫生组织归档;
  3.决定按组织法第七十三条条文所述,会员国通知接受上述修正,应根据组织法第七十九条(二)有关接受组织法的要求,以正式文本送存联合国秘书长处方能生效。

 
 
  • 上一条法律:
  •  
  • 下一条法律:


  • 相关法律法规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
    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国际卫生条例 (3)…
    国际卫生条例 (4)…
    1967年对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五条的修正案
    国际卫生条例 (2)…
    1973年对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三十四条和五十五条的修正案
    国际卫生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协定(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开发协会开发信贷协定(综合性妇幼卫生项目)
    关于核准我国与世界银行签定的云南环境项目协定的请示 (2)…
    最新热点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领事…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推荐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领事条约
    推荐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
    推荐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尔多瓦共和国…
    Copyright © 2001-2010 chn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版权所有
    声明:本站法律法规仅供学术研究参考,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