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堆码
1.国际运输条件,如最大垂直加速力显著地不同于1.8g,而集装箱又能可靠而有效地限制到这种运输条件时,堆码负荷将随加速力的适当比例而变化。
2.成功地完成本试验后,即可估定在集装箱上面允许施加的静力堆码重量,并将其填写在安全合格牌照“对1.8g的允许堆码重量(kg、lbs)”项内。
内载负荷:
均布负荷使集装箱 具有规定的内载负荷的集装箱应放在一个坚硬水平面所支
和试验负荷的总重 撑的四块水平垫块上,每个底角配件或等同的角结构之下
量等于1.8R。 放一垫块,垫块的中心点应在角配件之下,垫块的设计尺寸
应近似于角配件。
施加的外力:
对四个角配件的每 每个外力应通过相应的角配件或相同设计尺寸的垫块作用
一个,施加垂直向 在每个配件上。试验角配件或垫块应偏离集装箱顶角配件
下力等于1/4× 横向25mm(1in)和纵向38mm(1.5in)。
1.8×允许静力堆
积重量。
3 集中负荷 (1)顶部
内载负荷:
无
施加的外力:
300kg(660lbs)的 外力应垂直向下作用在集装箱顶部外表面的最薄弱部分
集中负荷平均分布 上。
在600mm×300m
m(24in×12in)的
面积上。
3 集中负荷 (2)底部
内载负荷:
两个各为2730kg 该项试验要求将集装箱的四个底角搁置在四个水平支撑物
(6000lbs)的集中 上,使集装箱的底结构能自由挠曲。
负荷,各通过 2 2
2 2 一个试验装置,在其总接触面积为284cm (44in )的两个表
142cm (22in )的 2
接触面作用在箱底 面上装载5460kg(12000lbs),即每个接触面积为142cm
上。 2
(22in )的两个表面上各装2730kg(6000lbs),表面宽为
180mm(7in),两个表面中心的间距为760mm(30in),然后
应使其在整个集装箱箱底面积上移动。
施加的外力:
无
4 横向推拉
内载负荷:
无。 空载状态的集装箱的每个底角应放在四个水平支撑物上,
并以固定装置制止其横向或垂直移动,使横向抑制力仅作
用在应力作用点或对角线的底角上。
施加的外力:
从侧面推拉集装箱 外力应分别或同时作用在集装箱一侧的每一顶角配件上,
的端结构。使用的 外力的方向既平行于箱的底部,又平行集装箱各端的平面,
力应等于该集装箱 先向顶角配件,然后反向顶角配件施力。对于每一端与其垂
的设计要求。 直中心线相对称的集装箱,仅需对一侧进行试验。但对两端
不对称的集装箱,则两侧都应进行试验
5 纵向固定(静力试验)
在设计和制造集装箱时必须考虑到,当集装箱以内陆运输方式运输时,可能会遇到水平地作用在集装箱上的纵向2g加速度。
内载负荷:
均布负荷使集装箱 具有规定的内载负荷的集装箱,应通过将一端的两个底角
和试验负荷的总重 配件或等同的角结构系固在合适的固定装置点上,获得纵
量等于最大营运总 向固定。外力应首先作用于固定装置点方向,然后再反方向
重量或额定重量 施力。集装箱的每侧都应进行试验。
R。
施加的外力:
使集装箱每一侧承
受纵向R数值的
压缩和拉伸力即整
个集装箱箱底将承
受2R的合力。
6 端壁
端壁应能承受的负荷不得小于最大允许载货重量的0.4倍。但是,如果设计的端壁承受的负荷小于或大于最大允许载货重量的0.4倍时,应根据附件I第1条的规定将该强度系数在安全合格牌照上予以注明。
内载负荷:
使一个端壁内部承 规定的内载负荷应适用于下列各项:
受0.4P的均布负 集装箱的两端都应进行试验。但如两端相同只需试验其一
荷或按集装箱设计 端。无侧开口处或无侧门的集装箱,其端壁可分别或同时进
要求的其他负荷。 行试验。有侧开口处或侧门的集装箱,其端壁必须分别进行
试验。
当分别进行试验时,作用在端壁上的力的反作用应被限制
在集装箱的底部结构上。
施加的外力:
无。
7 侧壁
侧壁应能承受的负荷不得小于最大允许载货重量的0.6倍,但是,如设计的侧壁承受负荷小于或大于最大允许载货重量的0.6倍时,应根据附件I第1条规定将该强度系数在安全合格牌照上予以注明。
内载负荷:
使一个侧壁内部承 规定的内载负荷应适用于下列各项:
受0.6P均布负荷 集装箱的两侧都应进行试验。但如两侧相同,只需试验其一
或按集装箱设计要 侧。侧壁应分别进行试验,内载负荷的反作用应被限制在角
求的其他均布负 配件或等同的角结构上。开顶集装箱应根据设计要求的操
荷。 作状态进行试验。例如,将可拆卸的顶部构件保持在原位上
进行试验。
施加的外力: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