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 │
│ │此外—— │二十元 │
│2.│(a)如属有限责任合伙人增加出资额之申报:每加一千元或不足│ │
│ │一千元另收 │八元 │
│ │(b)如属普通合伙人或其他人转为有限责任合伙人之申报:该有│ │
│ │限责任合伙人出资每千元或不足一千元另收 │八元 │
├──┼─────────────────────────────┼────┤
│3.│按第十四条第(1)款规定查阅经公司注册官归档之申报表每次收│ │
│ │费 │五元 │
├──┼─────────────────────────────┼────┤
│4.│按第十四条第(1)款规定签发有限责任合伙经营注册证书 │二十五元│
├──┼─────────────────────────────┼────┤
│5.│按第十四条第(1)款规定发给已登记申报表或其部分之影印本或│ │
│ │节录每张或每页 │三元 │
├──┼─────────────────────────────┼────┤
│ │按第十四条第(1)款规定发给已登记申报表或其部分之副本或节│ │
│6.│录(非影印方式),第一份或最顶一份每页一百字计或不足一百字│三元 │
│ │其后每加一份副本或节录每页一百字或不足一百字 │一元五角│
├──┼─────────────────────────────┼────┤
│7.│已登记申报表之认证副本或节录每份 &n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