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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北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来源: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0 9:30:14
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本市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规范,定期对区、县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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