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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4 8:19:47 

 
才的家属和子女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其子女入学可直接向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就近解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重点高科技高技术企业及重大创业项目,还可以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策”的特惠政策。具体规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经领导小组报市政府确定。

第二十三条 进入创业园的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其新公司注册地址必须设在创业园内。孵化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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