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是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的;
(二)商业银行未按客户指令进行操作,或者未保存相关证明文件的;
(三)不具备理财业务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日”指工作日,“月”指日历 “月”。
第六十七条 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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